(d3版附后)(四)本行不良资产处置
本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收付、转移、核销、不良资产证券化、实物偿还、升级改造等方式。本行自成立以来,已通过转让处置不良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是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表中提及的是其中一家或多家。一般来说,收到转账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不良资产转让分别发生处置损失2.35亿元、收入9500万元、收入4.97亿元和收入2.98亿元,分别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2.32%、0.87%、4.30%和3.92%,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报告期内各期间,发行人不良资产转移备抵的减值准备与原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12%、39%和44%,相关不良资产备抵充足。
发行人转让不良资产遵循守法、公开透明、竞争性选择和最大价值的原则,主要针对合格的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人与受让方之间没有关系,不良资产转让是真实转让,同时转让价格与市场转让价格相当。
对于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如果符合财政部和本行规定的核销条件,本行总行和分行将根据年度授权的坏账核销条件,分别批准坏账核销。具体申报、审核和审批程序如下:经办人员收集整理,业务单位负责人同意,分行资产保险全部(如无资产保险,风险管理部)审核,分行风险监控官判断同意,分行行长办公会议审议,分行行长签署意见并提交总行。对总行所有资产进行审核,总行不良资产处置组由主管审批人投票批准,超过主管审批人审批权限的,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如果是分行的审批权限,可由分行行长审批,并报总行资产保护部。
报告期内各期我行共核销不良贷款13.14亿元、13.19亿元、19.37亿元和11.06亿元,分别涉及382、305、252和176名客户。报告期内各期核销的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如下:
单位:1亿元,户
注:2018年不良贷款核销包括债转股、信用卡和小额信贷。共核销14948张信用卡,总金额8100万元,全部属于损失类,上表中家庭数计为1户。核销小额贷款6908笔,总额2896万元,其中可疑类6834笔,金额2858万元,损失类74笔,金额0038万元。在上表中,家庭数量被视为可疑类别和损失类别之一。2019年1月至6月的不良贷款核销包括债转股和小额信贷核销。共核销小额贷款835笔,金额4421万元,其中可疑类贷款3420笔,金额3921万元,损失类贷款415笔,金额4049.9万元。上表中的家庭数量被计为1个可疑类别和1个损失类别。
报告期内,无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重大资产处置或剥离。
Iii .银行的股本和股东
(一)发行前的股本和股东
截至本意向书签署日,本行普通股总数为18,718,696,778股,其中内资股14,164,696,778股,占75.67%;h股普通股4,554,000,000股,占24.33%。本行内资股共有30名普通股股东。此外,2017年3月29日,本行私下向海外发行优先股108,750,000股。
(2)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
假设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股按本意向书签署日计算,本次发行前银行的总股本为18,718,696,778股,包括14,164,696,778股内资股和4,554,000,000股h股。假设本次发行2,550,000,000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为21,268,696,778股,本次发行的股本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1.99%。本次发行前后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
注1:党卫军是国有股东的缩写。
附注2:同联资本持有民生保险17.59%的股权。
注3:恒易集团直接持有恒易石化有限公司41.06%的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杭州恒易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恒易石化有限公司6.94%的股权(恒易集团持有60.00%)。恒易石化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恒易有限公司99.72%的股权;恒易新材料是恒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易集团、恒易有限公司和恒易新材料共同持有本行6.64%的股权。
注4:陈夏新先生持有上海习字联合公司44.38%的股权和习字电梯公司44.38%的股权。上海习字联合和习字电梯共同持有本行4.54%的股权。
附注5:清凯集团持有方清城市集团37.75%的股权。清凯集团和清泰商城集团共同持有本行4.06%的股权。
注6:广厦控股直接持有广厦37.43%的股份,通过其子公司广厦建设间接持有广厦5.42%的股份(广厦控股持有85.00%),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厦0.56%的股份,自然人股东东陆振华和娄明是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者,分别持有广厦1.88%和1.83%的股份。广厦控股直接持有东阳三建44.65%的股权,并通过其子公司广厦建设间接持有东阳三建44.00%的股权(广厦控股持有85.00%)。广沙控股、东阳三健和广沙控股共同持有本行5.10%的股份。
注7:黎姿实业持有黎姿汽车55%的股权。李资实业和李资汽车共同持有本行2.55%的股权。
(三)本行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本行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
1.本行没有控股股东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低于50%,但根据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本行章程》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股东单独或与其他股东一致时,可以选举半数以上的董事;股东单独或与其他股东共同行使本行30%以上表决权,或控制本行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股东单独或与其他股东共同行动时,持有本行总表决权的30%以上;当股东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时,他实际上以其他方式控制着银行。
本行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控股股东要求。
1)本行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行使本行3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截至2019年7月31日,个人或集体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细情况如下:
注1:能源集团直接持有振能(国际)60.00%的股份,其余40%通过浙江振能复兴燃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振能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68.47%)。能源集团持有浙江能源资本100%的股权。能源集团持有841,177,752股内资股,浙江能源(国际)持有280,075,000股h股,浙江能源资本持有365,633,000股h股。
注2:海港集团持有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海港(香港)100%的股权。海港集团持有本行135,300,000股h股,海港(香港)持有本行864,700,000股h股。
该行最大股东浙江金港持有14.19%的股份,其余股东持股不到10%。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本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行没有能够行使本行3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也没有能够单独、与关联方或与他人合作控制本行30%以上表决权行使的股东。单独、与关联方或与他人共同行动时,不存在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0%以上的股东;本行股东在单独行动、与关联方合作或与他人合作时,并未受到其他方式的实际控制。
2)本行没有能够单独或与他人合作选举半数以上董事的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持有本行总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单独或集体向股东大会提名股东董事或股东监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同时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股东监事)候选人已担任董事(股东监事),股东在任期届满或更换前不得再提名另一名董事(股东监事)候选人。此外,持有本行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单独或共同向本行推荐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只能推荐一名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得同时提名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监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已提名董事的股东不得再次提名独立董事;已提名股东监事的股东不得提名外部监事。
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共有17名董事,包括3名执行董事和14名非执行董事(包括7名独立董事);本行没有能够单独或与他人合作选举半数以上董事的股东。
综上所述,与《公司法》和《本行章程》关于控股股东的规定不同,本行没有控股股东。
2.银行里没有真正的控制者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和《银行章程》,实际控制人是指不是公司股东,但能够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投资者与本行的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关系、协议安排或其他安排,本行对投资者没有任何实际控制权。与《公司法》和《本行章程》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规定相反,本行没有实际控制人。
3.没有迹象表明银行国内股票的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2019年7月31日,本行内资股股东之间没有达成一致行动协议的迹象。
(四)个人或集体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信息
截至2019年7月31日,分别或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浙江金港、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振能(国际)和振能资本、旅行者集团、恒易集团及其关联方恒易新材料和恒易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海港集团及其关联方海港(香港)、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东阳三健和广厦股份。
1.浙江黄金管理局
截至2019年7月31日,浙江金控持有本行境内股份2655443774股,占14.19%。浙江的财务控制性质是省直属国有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浙江省财政厅实施监督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张其成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大哲路5-1号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股权投资、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依法审批的项目,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金控公司母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63,663,083,000元和62,278,030,300元,2018年净利润为2,018,623,9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金控母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64,789,413,000元和64,448,354,510,000元,2019年1月至6月净利润为1,121,802,200元。
截至2019年7月31日,浙江金港的股权结构如下:
2.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浙江能源(国际)和浙江能源资本
能源集团、振能(国际)和振能资本的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截至2019年7月31日,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振能(国际)和振能资本共持有本行股份1,486,885,752股,占7.94%。其中,仅能源集团就持有本行国内股份841,177,752股,占4.49%。仅浙江能源(国际)就持有本行280,075,000股h股,占1.50%。振能资本仅持有本行365,633,000股h股,占比1.95%。能源集团的性质是省直属国有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浙江省SASAC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能源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童亚辉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国有授权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工业投资和发展;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和供应、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石油和天然气运营管理、工程技术和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煤炭(无储存)、国际船舶运输(特许经营)、国内水运(特许经营)、电机和设备制造、新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为公众客户从事融资存款、融资担保、财务管理等金融服务)(依法审批的项目,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能源集团总资产为2068.90954亿元,净资产为1059.97352亿元,2018年净利润为4718.7645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源集团总资产为213,555,386.78万元,净资产为113,359,123.69万元,2019年1月至6月净利润为37.9676亿元。
截至2019年7月31日,能源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3.旅行者集团
截至2019年7月31日,旅运集团持有本行1,346,936,645股内资股,占总数的7.20%。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1998年1月9日
法定代表人:蒋金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叉口东方新天地广场甲座2301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含汽车)、机电设备、百货公司、金属材料和建筑材料;投资兴办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包括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和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类项目须经许可方可经营);投资咨询;租赁自有住房。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旅行者集团合并总资产为14,435,439,500元,净资产为12,226,233,600元,2018年1月至6月净利润为-28,756,100元。根据旅行者集团(Traveler Group)提供的解释,由于其在银行的股份已被司法机关冻结,随后将被司法机关处置,因此无法提供股东的最新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截至2019年7月31日,旅行者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4.恒易集团及其关联方恒易新材料和恒易有限公司
恒易集团、恒易新材料和恒易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截至2019年7月31日,恒易集团及其关联方恒易新材料和恒易有限公司共持有本行境内股份1,242,724,913股,占6.64%。
1)恒易集团
恒易集团仅持有本行国内股份494,655,630股,占总股本的2.64%。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邱建林
住所:萧山区衙前镇向阳村
注册资本:518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投资;生产: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学原料及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煤炭(无储存);经营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自产产品,以及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和相关进出口业务。(依法审批的项目,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恒逸集团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8,039,990.65万元,净资产为2,482,406.58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165,554.89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恒逸集团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8,933,121.19万元,净资产为2,715,259.